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磐安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——创业带动就业补贴
享受主体: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、就业困难人员、持证残疾人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)和初次创业未享受创业扶持政策,在我县3年内再次创业的重点人群。
政策内容:带动1人就业,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,带动超过1人就业的,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,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,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。
享受条件:在我县初次创业和初次创业未享受创业扶持政策,近3年内在我县再次创业的重点人群,带动1人以上就业,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。
政策依据:关于印发《磐安县推动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》的通知磐人社〔2022〕64号
咨询热线:0579-84662355
>>>2023年金华磐安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合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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